bt365投注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益事业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专项基金管理、完善《bt365投注专项基金管理规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汇集各类社会资源,推动祖国绿化事业的不断
发展。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家林业局关于接受民间生态绿化公益事业捐赠管理暂行办法》、《bt365投注章程》等,在原《bt365投注专项基金管理规则》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 “专项基金”是指:捐赠人以支持国家绿化生态建设,促进绿色发展为目的,在bt365投注(以下简称本会)设立的,按照捐赠者意愿专款专用,并遵守本办法管理的特定资金。
第三条  向本会专项基金捐赠资金的自然人、法人(含外国在华企业),均可依法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税优惠政策,颁发荣誉证书,以及不同形式的宣传权利。
第四条  在本会设立专项基金的起设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捐赠人应保证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bt365投注有关规定。
第二章 专项基金设立
第五条  本会可依法动员国内外关心和支持绿化事业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出资,设立体现出资者意愿的、多种类型和名称的专项基金。
第六条  专项基金捐赠人对所设立的专项基金享有冠名权,但应与所支持的公益项目相匹配,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及绿化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规则,且需经本会审核通过。
第七条  设立专项基金,本会应与捐赠人签署《捐赠合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捐赠专项基金的金额及基金名称;
2、捐赠人的捐赠意向、期限、使用要求;
3、双方的权利义务;
4、专项基金项目管理费的提取比例;
5、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八条 专项基金可由本会或相关单位发起,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基金的劝募渠道和用途,捐赠人捐赠行为的发生视为对所公告内容的认可,原则上不得进行核心内容的变更。
    第九条  本会设立专项基金实行劝募委托人制度。凡由本会发给授权委托的个人或组织(为受托人),在委托文件有效期内均有权代表本会依法开展劝募活动,所筹资金必须直接汇入本会指定捐款账户,不得私设账户接受募捐。按国家有关规定劝募受托人或组织开展的募捐活动均属非赢利的公益行为,不支付报酬,但对于劝募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作成本费用,本会可从该专项基金项目管理费中据实列支。
第十条  劝募受托人或组织在开展劝募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会规定,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主动引导捐赠方与本会当面洽谈,对外沟通联络必须统一使用本会公章,不得私刻印章,如有违规行为发生,取消其合作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专项基金捐赠到账后,本会应履行以下义务:
1、向捐赠人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由本会法定代表人签署设立专项基金合作协议文本并加盖本会印章。
2、捐赠人除享有国家免税优惠政策、捐赠荣誉证书外,还可根据捐赠额度、捐赠人意愿等与我会共同协商,本着节俭、热烈、高效的原则,举行捐赠启动仪式以宣传捐赠人公益形象。
3、充分的尊重捐赠人的其他合理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专项基金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专项基金使用
第十二条  专项基金的使用必须以捐赠人意愿为前提,且符合本会宗旨,确定资金使用方向,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经费使用预算,由捐赠方和受赠方商定项目实施单位,并签署项目实施协议。该协议应当由本会审核通过后签署。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后,本会按照以下程序审批、拨付资金: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经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报秘书长备案;
    2、 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经秘书长会议确定;
    3、 200万元以上经秘书长办公会初审同意后报主席确定。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方案进行实施和管理,应当接受本会和捐赠方的监督,本会和捐赠人有权提出异议和质询。在项目执行完毕后,项目实施单位向本会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验收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五条  对于本会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的专项基金或其他本会认为重点的专项基金,由于资金量大、地域广、工程复杂等特点,本会可委托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会负责资金审计、项目指导、核查等工作,项目结束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应向本会提交总结验收报告等本会认为必要的有关材料。
第四章 专项基金管理
    第十六条  根据国际惯例和捐赠人意愿以及捐赠协议约定,在专项基金中留存一定比例的专项基金项目管理费,用于本会对受助项目的宣传、检查、验收、审计,以及项目管理人员的有关支出。
    第十七条 专项基金项目管理费可从捐赠资金中直接留存,也可由捐赠人另行捐赠。专项基金项目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和捐赠资金的捐赠方式,需由双方在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十八条  本会的专项基金实行有关处室管理制,有关处室在专项基金的设立、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上级领导负责。
第十九条 对于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终结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向本会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验收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对于省会合作或本会认为重点的项目,及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终结后,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由独立第三方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第二十条  对专项基金的项目实施情况,基金发起人、捐赠人可随时检查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项目结束后,本会向捐赠人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  本会对专项基金实行动态管理,当该基金名下资金不足20万元人民币,且自捐赠协议签署持续一年无资金注入时,本会将对该专项基金进行清算,清算后剩余资金继续用于绿化生态等公益项目,同时通知捐赠发起人撤销此专项基金或本会自行撤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专项基金为公益性捐赠,捐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向本会实施捐赠行为,如未能按约履行的,本会有权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行使要求捐赠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会专项基金的名誉和权益任何人不得侵害,凡对本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本会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于bt365投注第六届理事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2014年1 月 1日起施行,2001年2月28日bt365投注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bt365投注专项基金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归本会。
笔名: